根据学校《四川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关于评选四川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年奖学金的通知》、《关于评选四川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工作要求以及设奖单位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和年级民主评议以及学院最终审查,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奖学金、2022-2023学年本科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奖学金的推荐人选结果予以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至高分子科教楼202办公室,电子邮件:qianzhiqi@scu.edu.cn,电话:028-85461788。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