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4-11 浏览数:14383


     

    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了《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符合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思想积极,在校期间表现良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2.  热爱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勇于探索,成绩优良,学习勤奋;

    3.  身心健康,高考体检和入学体检未出现拟转入专业限制情况(如色弱、色盲等)

    4.  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所修全部课程一次性通过,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5.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一年级转专业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二年级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50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拟接收人数

    学院专业名称

    拟接收转专业计划数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0

    三、考核办法

    1.  学院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学生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考核,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考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组织专家面试。

    2.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学生综合素质、专业认识、基础知识、实践能力、英语水平等五个方面的考核,分值各占20 %

    3.  专家组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1.  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

    2.  需要准备的其它材料:

    1)所有修读课程成绩单,需盖学生所在学院章;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  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于419日前交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

       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楼(研

                 究生院对面)208办公室

    联系人: 木老师85461787 /李老师85405112

    (二)学院考核

    1.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审核确认报名资格,并进行考核面试(422日—428日)。

    2.  具体面试考察时间地点安排将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3.  若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学院将不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五、投诉方式

    电话:028-85461788

    电子邮箱:qianzhiqi@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