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了《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符合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思想积极,在校期间表现良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2. 热爱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勇于探索,成绩优良,学习勤奋;
3. 身心健康,高考体检和入学体检未出现拟转入专业限制情况(如色弱、色盲等);
4. 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所修全部课程一次性通过,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5.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一年级转专业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二年级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50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拟接收人数
学院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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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转专业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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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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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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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办法
1. 学院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学生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考核,同时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考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组织专家面试。
2.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学生综合素质、专业认识、基础知识、实践能力、英语水平等五个方面的考核,分值各占20 %。
3. 专家组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1. 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
2. 需要准备的其它材料:
(1)所有修读课程成绩单,需盖学生所在学院章;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 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于4月19日前交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
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楼(研
究生院对面)208办公室
联系人: 木老师85461787 /李老师85405112
(二)学院考核
1.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审核确认报名资格,并进行考核面试(4月22日—4月28日)。
2. 具体面试考察时间地点安排将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3. 若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学院将不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五、投诉方式
电话:028-85461788;
电子邮箱:qianzhiqi@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