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要求以及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经过学生自愿申报、班级评议、专家评审小组答辩的评议,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详情见附件。
拟推荐同学的《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及学科竞赛情况公开展示表》等申请材料展示地点为高分子科教楼202办公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高分子科教楼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461788; E-mail:qianzhiqi@scu.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