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学院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 浏览数:794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工作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任务。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推优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在我院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促进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开展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春季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28周岁以内、具有1年以上团龄、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在校优秀团员。推荐对象应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意愿强烈,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对已参加校级团校或院级团校并顺利结业,或在第二课堂活动特别是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异者应给予优先考虑;

    3.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群众基础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学生团员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不低于80%

    6.教职工团员应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二、推优程序

    (一)团支部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团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举行。

    1.团支部在会前全面了解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根据推优条件,确定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2.团支部委员会在会上介绍推优候选人基本情况,或由推优候选人介绍个人基本情况;

    3.与会团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

    4.与会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推选。原则上每个团支部每学期推优名额不超过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15%,获得推优资格的候选人,得票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

    (二)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后,指导被推荐对象填写《四川大学团组织向党推荐优秀团员表》(以下简称《推优表》,见附件1)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团支部书记填写《推优表》中的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交由年级辅导员统一报学院团委审定,同时于2022612日前由年级统一报送《四川大学团组织向党推荐优秀团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到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psezzb2021@163.com

    (三)学院团委将审定后名单面向全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审核《推优表》并签署意见,交由年级辅导员向相应党支部推荐。公示过程中收集的意见与团支部意见不一致时,将责成团支部重新考察,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再向相应党支部推荐。

     

    三、工作要求

           “推优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决定的原则。推优有效期限为两年,推荐对象在有效期限内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行培养。超过有效期的,需要重新推荐。从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团员发展入党,原单位团组织已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的,推荐意见在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仍应与其他团员一起参加所在团支部推优工作。

     

    联系人:

    郑怡然同学(本科生):13931636166

    杨太宝同学(研究生):13661073752

    杨娜老师:15183278307

     

     

    共青团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531

     


    附件:
    附件1: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docx
    附件2:四川大学团组织向党推荐优秀团员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