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审,按照“好未来”毕业生奖学金的推荐条件,现将我院2021年度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好未来“”毕业生奖学金候选人: 2017141431164 梅骏琪
公示期为三天。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qianzhiqi@scu.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