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各学科点研究生评审答辩委员会以及学院最终审查,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推荐名单结果予以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反映至高分子学院203办公室处。联系电话:028-85461788; E-mail:789054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