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四川大学关于推荐评选2022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评议后,现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至高分子科教楼202办公室,电子邮件qianzhiqi@scu.edu.cn,电话028-85461788。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