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兼职辅导员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1-07-15 浏览数:1858

    校内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下称“82号文”)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又红又专”的发展目标和“专兼结合”的配备原则,现对2021-2022学年(20219月-20227月)兼职辅导员(含学生兼职和教师兼职)岗位申请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基本条件和岗位设置

         1、兼职辅导员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结合82号文相关要求,根据学院实际缺编情况,按照每缺编一个专职辅导员岗位配三个兼职辅导员的比例(专兼1:3)设置兼职辅导员岗位数,配齐兼职辅导员。

         3、鼓励优秀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积极申报担任兼职辅导员,有从事学生工作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二、选聘工作要求

         1、兼职辅导员由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选聘,选聘结果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报四川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委员会(下称“学指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2、兼职辅导员原则上聘期至少1年。因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设岗单位按要求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报告、审核。

         三、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每月对兼职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学工部。

         四、岗位申请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应聘人员于20219月1日前将学生、教师兼职辅导员岗位申报表(附件1)、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2、3)的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916408627@qq.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8-85461779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715

     

    附件:
    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2021-2022学年).doc